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广西旷源律师事务所 赵成民 律师,执业证号码14505200210390210。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163号中央华府四单元6层,联系电话13707796318。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 陈某君 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理由:犯罪嫌疑人陈某君(居民身份证号码:50023119940627XXXX)因涉嫌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一案,于2020年12月02日经北海市公安决定拘留,对于陈俊有下列理由申请取保候审:
第一、辩护人会见陈某君时,其自愿认罪,并在侦查机关制作供述笔录中全面供述犯罪过程,具有《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坦白情节。
第二、陈某君犯罪情节轻微,并没有造成较严重社会危害结果。陈某君发展下线只有三人:吴某东(表弟)、袁某布(女友)、杜某顺(同学),不足29人的人数要件。
第三、犯罪嫌疑人陈某君及家属,自愿交纳罚金,接受司法机关的处罚。
综上理由,对陈某君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根据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案的犯罪嫌疑人 陈某君 近亲属 陈昌云(系陈某君的父亲,身份证号码512322197303176XXX) 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________(或保证金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北海市公安局
申请人:
广西旷源律师事务所(章)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