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广西旷源律师事务所 赵成民 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13707796318,0779-3833169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 李某花 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理由:犯罪嫌疑人李某花(居民身份证号码:350624199510050XXX)因涉嫌 诈骗罪 一案,于2019年3月28日经北海市公安局决定拘留(拘留通知书号为“北公拘通字(2019)00377号”),李某花有下列理由申请取保候审:
第一、李某花于2016年8月毕业于福州商贸学院,就职于现在企业刚刚一年多,现年24岁,属于刚刚就业的大学生。故此,涉世、社会经验不深。
第二、李某花就职业于现在企业的职位是劳动人事部门,不是对外业务一线人员,即使涉嫌犯罪,也是从属的地位。
第三、李某花在校一直系优秀学生,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参加工作后,也是小心翼翼,案发前遵纪守法。故此,取保候审后,不能给社会造成危害。
第四、李某花认罪态度好,全部供述自己犯罪事实,以及他人犯罪事实。其已经于2019年3月28日被刑事拘留,犯罪事实基本查清,继续羁押不是侦查必须。
综上理由,根据 诈骗罪 案的犯罪嫌疑人 李某花 近亲属 李娇女(系其之母,身份证号码350624196901030XXX) 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________(或保证金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广西北海市公安局
申请人:
广西旷源律师事务所(章)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