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26 17:16:52
北政发〔2011〕36号
 
北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桂政发〔2010〕36号)的要求,我市对各部门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清理结果拟定的《北海市市直、县区等单位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北海市区直、中直等单位行政许可项目目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和《北海市市直、县区等单位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含确认、登记、备案)目录》、《北海市区直、中直等单位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含确认、登记、备案)目录》(以下简称《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已经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08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有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地方性法规作为设定依据,且符合行政许可法关于行政许可性质规定的事项,列入《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文件、国务院部门规章及文件、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及文件作为设定依据,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桂政发〔2010〕36 号)有关非行政许可审批性质规定的事项,列入《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
    二、未列入《行政许可项目目录》、《非行政许可审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的项目,各部门不得作为行政审批项目再进行审批,也不得以备案的名义进行变相审批;对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各部门要立即组织好上下衔接,确保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落实到位。
    三、《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应进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做到“应进必进”。不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征求上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意见后,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县(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应参照市本级的做法,将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和行政审批项目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四、《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审批职能交叉部门的,在部门新的职能调整方案公布前,原则上按现行规定开展行政审批工作。
    五、《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要一并纳入设在政务服务中心的金融机构统一办理。
    六、《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操作规范和流程图,由行政审批部门依法制定并经市法制办审核后对外公开发布。
七、从本文下发之日起,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新设立的行政许可项目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文件、国务院部门规章及文件、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及文件新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市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市法制办审核、确认,纳入《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或者《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八、对新设定或者调整、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市有关部门应及时对该行政审批项目的操作规范和流程图进行调整、修改,及时报送市法制办审核、确认。由市法制办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依法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不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压缩行政审批时限,推动行政审批简政放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强化行政审批权监督,为推动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  ○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附件1
北海市市直、县区等单位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市主管行政机关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设定依据  法定办结时限  规定办结时限的依据  下放审批权限  备注 
市人民政府  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以及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人民政府  2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未利用地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人民政府  3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批准 市、县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人民政府  4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租赁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25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人民政府  5 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延期动工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由原批准用地的政府批准
市人民政府  6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人民政府  7 改变国有土地建设用途的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人民政府  8 农村宅基用地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人民政府  9 临时用海审批 市、县级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人民政府  10 海域使用审批 市、县级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包括用途改变、使用权续期、使用权转让 
市人民政府  11 2002年 1月 1日前,已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的养殖用海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人民政府  12 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批准 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项目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属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人民政府  13 在城市道路禁挖期内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批准  市、县人民政府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98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人民政府  14 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的批准 市、县人民政府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98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人民政府  15 迁移城市古树名木审批 市、县级人民政府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 100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人民政府  16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审批 乡级人民政府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16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人民政府  17 因城市建设确需填堵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或者废除原有防洪围堤的批准 城市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依法先经城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市人民政府  18 因不可抗力为生产需要使用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用种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人民政府  19 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批准 县级人民政府 《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 541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人民政府  20 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批准 市、县人民政府 《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 541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人民政府  21 设置或者撤销渡口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55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人民政府  22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3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 301号)  3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3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 301号) 自治区、市审批权限部分下放县,下放范围另文规定  
市人民政府  23 家畜定点屠宰证书核发 市人民政府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25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人民政府  24 设立、终止地方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查同意 市、县人民政府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28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人民政府  25 全民所有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市、县级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人民政府  26 围垦沿海滩涂的批准 市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委托沿海县人民政府实施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7 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项目核准 市、县级发展改革委(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工信委实施)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 20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治区、市审批权限部分下放县,下放范围另文规定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8 属市级以下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市、县级发展改革委(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工信委实施)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 20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9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因情况特殊可以不进行招标审批 市、县级发展改革委或者建设、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的,应相应下放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0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招标内容核准 市、县级发展改革委或者建设、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的,应相应下放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 31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市、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07号)  15个工作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07号)    
市教育局  32 民办学校筹设同意和设立、合并、分立、变更、终止审批 市、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其中,属于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由市、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筹设同意: 30日;设立、合并、分立、变更、终止审批:3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下放部分审批权限,具体下放范围由自治区教育厅另文规定  
市教育局  33 民办学校聘任校长审批 市、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其中,属于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由市、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教育局  34 教师资格认定 市、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 188号)  30个工作日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 10号)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35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按项目性质、审批权限分别由市、县级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的,应相应下放  
市公安局  36 民用枪支(射击运动枪支除外)持枪证件核发 市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公安局  37 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证核发 市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公安局  38 区内枪支(弹药)运输许可证核发 市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公安局  39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市公安机关负责本辖区内金融机构营业场所一级风险单位和金库工程造价在 100万元以下及二级风险单位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县级公安机关负责本辖区内金融机构营业场所三级风险单位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公安局  40 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公章刻制业、典当业:市公安机关;旅馆业:市、县级公安机关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公安局  41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实施预计参加人数在 1000人以上 5000人以下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市公安机关负责实施预计参加人数 5000人以上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05号)  7日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05号)     
市公安局  42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审批 市公安机关负责经过两个以上县、区集会游行示威的审批;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其他集会游行示威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市公安局  43 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公安局  44 犬类准养证核发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公安局  45 户口迁移审批 市、县级公安机关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公安局  46 保安员证核发 市公安机关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64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委托县公安机关实施  
市公安局  47 保安培训许可 市公安机关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64号)  15个工作日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64号)  委托县公安机关实施  
市公安局  48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核发 市公安机关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66号)  20日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66号)  委托县公安机关实施  
市公安局  49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 市公安机关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66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委托县公安机关实施  
市公安局  50 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审批 市公安机关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66号)  20日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66号)  委托县公安机关实施  
市公安局  51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核发 县级公安机关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55号)  3个工作日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55号)     
市公安局  52 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 市、县级公安机关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55号)  20个工作日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55号)     
市公安局  53 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核发 市公安机关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4号)  3个工作日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 77号)     
市公安局  54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证核发 县级公安机关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66号) 购买许可证核发:5个工作日,运输许可证核发: 3个工作日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66号)     
市公安局  55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 市公安机关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63号)  20个工作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63号)     
市公安局  56 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第一类:市公安机关 ;第二类:县级公安机关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45号) 第一类: 10个工作日,第二类:3个工作日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45号)    
市公安局  57 外国人来华签证 市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5个工作日 公安部《关于印发〈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工作规范〉的通知》(公境〔2004〕 30号) 委托县公安机关实施  
市公安局  58 外国人居留许可 市、县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5个工作日,其中永久居留许可为 6个月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2003年 12月 13日国务院批准,2004年 8月 15日公安部、外交部令第 74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工作规范〉的通知》(公境〔2004〕30号)    
市公安局  59 外国人出入境证签发 市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委托县公安机关实施 须有公安部委托的出入境通行证
市公安局  60 临时入境许可证 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号) 当场办结       
市公安局  61 外国人乘机过境离开机场停留许可 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当场办结      
市公安局  62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签发 公安部授权的口岸签证公安机关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93号)  5个工作日 公安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受理审批签发工作规范》(公境台〔2005〕897号)  委托口岸签证所在县公安机关实施  
市公安局  63 台湾居民定居证签发 市、县公安机关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93号)  60个工作日 公安部《关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定居受理审批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0〕73号)     
市公安局  64 普通护照签发 市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15日,经批准可延长至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 96号) 委托县公安机关实施,具体由自治区公安厅另文规定  
市公安局  65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市、县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15日,经批准可延长至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 96号) 受公安部委托实施   
市公安局  66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签发 市、县公安机关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93号)  15个工作日 公安部《大陆居民来往台湾通行证、签注审批管理工作规范》(公境字〔2005〕1713号) 受公安部委托实施  须有公安部委托的往来台湾通行证
市公安局  67 内地公民前往、往来港澳通行证核发或签注 县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 12月 3日国务院批准, 1986年 12月 25日公安部公布) 前往通行证签发:60日,特殊情况除外;往来通行证: 15个工作日;签注:15个工作日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 12月 3日国务院批准 ,公安部公布)、公安部《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公境台〔2006〕412号) 受公安部委托实施   
市公安局  68 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许可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跨市);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个工作日(本自治区区域内), 10个工作日(跨省)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 77号)     
市公安局  69 机动车注册登记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个工作日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 102号)  委托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施,具体由自治区公安厅另文规定  
市公安局  70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与审验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核发:5个工作日;审验: 1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405号)  委托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施,具体由自治区公安厅另文规定  
市公安局  71 在公路上设置交叉道口审批 市、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53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公安消防支队  72 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个工作日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 106号)     
市公安消防支队  73 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个工作日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 106号)     
市公安消防支队  74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市、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3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市公安局  75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市、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1999年9月4日公安部令第42号) 当场办结      
市国家安全局  76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市国家安全机关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号)  5个工作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涉外建设项目和场所国家安全事项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5号)     
市民政局 77 社会团体及其分支(代表)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市、县级民政主管部门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0号) 筹备批准: 60日,成立登记:30日,分支(代表)机构设立登记:20个工作日,变更、注销登记: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0号)   申请该项行政许可须先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市民政局 78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市、县级民政主管部门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251号) 成立登记: 60日,变更、注销登记: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251号)   申请该项行政许可须先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市民政局 79 遗体存放延时、运出火葬区审批 市、县级民政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民政局 80 建设殡葬设施及从事经营性殡葬服务审批 市、县级民政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司法局 81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市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委托县司法部门实施  
市财政局  82 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市、县级财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财政局  83 会计从业资格认定 市、县级财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4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市、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5 实施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市、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6 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 市、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7 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委托县人社部门实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8 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号)  10个工作日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6号) 委托县人社部门实施  
市国土资源局  89 临时用地审批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国土资源局  90 矿产资源开采审批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241号)  40日 《矿产资源开发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241号)     
市国土资源局  9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256号)  20日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08年国土资源部令第 42号)     
市国土资源局  9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属于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的审批 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69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海洋局  93 因教学、科学研究确需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的批准 市、县级海洋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环境保护局  9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含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开发伴生放射性矿及伴有电磁辐射的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新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批准后满 5年开工建设的重新审核) 市、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须有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其中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市、县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3号) 环境影响报告书:60日,环境影响报告表:30日,环境影响登记表:15日;重新审核: 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部分审批权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环保厅另文规定  
市环境保护局  95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含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开发伴生放射性矿及伴有电磁辐射的建设项目) 市、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其中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由市、县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30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3号)    
市环境保护局  96 收集、利用、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市、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408号)  20个工作日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408号) 部分审批权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环保厅另文规定  
市环境保护局  97 转移危险废物审批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移出地市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商经接受地市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环境保护局  98 拆除或者闲置环境保护设施的同意 市、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其中拆除或者闲置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同意由市、县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  10个工作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 自治区审批权全部下放市、县  
市环境保护局  99 临时在岸滩堆放、处理固体废弃物审批 市、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1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治区审批权全部下放市、县  
市环境保护局  100 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污许可证核发 市、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 284号)  20个工作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 自治区审批权全部下放市、县  
市环境保护局  101 入海排污口设置审批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委托县环保部门实施  
市环境保护局  102 向大气排放可燃性气体审批 市、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环境保护局  103 中午或者夜间在城市市区内使用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机械作业证明 市、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 当场办结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4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三级资质证书核发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5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中专业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县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部分审批权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建设厅另文规定  水运工程施工改为实行备案制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6 拆迁产权不明确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审核 市、县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05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7 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审批 市、县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05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8 房屋拆迁延长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期限的审批 市、县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05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9 以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批准 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0 商品房预售许可 市、县级房产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0个工作日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48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1 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核准 市房产管理部门 《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79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委托县房产管理部门实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2 村庄和集镇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16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3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审批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 100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政府确定的相应主管部门 114 风景名胜区内设置、张贴商业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影响改变水资源、生态环境等特殊活动审核 市、县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令第 474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  115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拆除 300平方米以上 5级工程、4级以上工程、指挥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除外)审批 市、县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  116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防空地下室)审核批准 市、县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  117 危害人民防空工程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施工项目审核 市、县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  118 迁移或拆除防空警报设施审批 市、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城市管理局 119 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城市管理局 120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燃气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由市建设(市政公用)主管部门核发;供应站点燃气经营许可证由站点所在市、县建设(市政公用)主管部门核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  20个工作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    
市城市管理局 121 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市、县建设(市政)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治区审批权全部下放市、县  
市城市管理局 122 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市、县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98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城市管理局 123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市、县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城市管理局 124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市、县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98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城市管理局 125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包括经过城市桥梁) 市、县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98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城市管理局 126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市、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立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城市管理局 127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市、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城市管理局 128 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核准 市、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45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城市管理局 129 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批准 市、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01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城市管理局 130 拆除(迁)环境卫生设施审批 市、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01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城市管理局 131 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 市、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01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城市管理局 132 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同意 市、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01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城市管理局 133 城市市区内因教学、科研需要饲养家禽家畜(鸡、鸭、鹅、兔、羊、猪)的审批 市、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01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城市管理局 134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市、县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城市管理局 135 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审批 市、县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 100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城市管理局 136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核准 市、县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 100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规划局 137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 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 158号)  45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规划局 138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市、县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对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征求地震部门意见 
市规划局 139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市、县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规划局 140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市、县级规划主管部门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规划局 141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市、县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规划局 142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的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文物行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45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规划局 143 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审批 市、县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524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规划局 144 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审批 市、县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524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规划局 145 对建设单位确定的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的保护措施审批 市、县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524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规划局 146 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进行相关活动保护方案的审批 市、县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524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交通运输局  147 本市权限内公路工程设计文件以及工程勘察、设计文件重大修改审批 市、县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93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部分审批权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另文规定   
市交通运输局  148 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认定(含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 406号) 公布成绩后 10个工作日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部令第 9号)     
市交通运输局  149 本市权限范围内地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审批 市、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交通运输局  150 公路用地上树木更新砍伐审核 市、县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市、县级公路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交通运输局  151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涵洞、隧道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龙门架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或者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塔、杆、变压器等设施的审批 市、县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市、县级公路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
市交通运输局  152 因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审批 市、县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市、县级公路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同意 
市交通运输局 153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的审批 市、县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市、县级公路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交通运输局 154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审批 市、县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市、县级公路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部分审批权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另文规定  
市交通运输局 155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审批 市、县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市、县级公路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交通运输局  156 在公路上增设交叉道口的审批 市、县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市、县级公路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交通运输局  157 营业性水路运输许可及水路运输服务许可 市、县级航运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37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内河普通货物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许可和水路旅客、液货危险品运输企业许可: 30日;核发水路旅客、液货危险品运输船《船舶营业运输证》、水路普通货物运输船舶《船舶营业运输证》、国内船舶运输管理业许可、国内水路运输服务许可: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部分审批权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另文规定  
市交通运输局  158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和非经营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 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 406号)  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 406号) 部分审批权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另文规定  
市交通运输局  159 增加客运班线许可 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 406号)  20日(不含征求外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意见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 406号) 部分审批权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另文规定  
市交通运输局  160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 406号)  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 406号)    
市交通运输局  161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考试合格证件核发 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 406号) 公布成绩后 10个工作日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部令第 9号)     
市交通运输局  162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者市、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号)  20个工作日(不含招投标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交通运输局  163 摩托车、非机动车客运经营许可 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20个工作日(不含招投标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交通运输局  164 车辆营运证(道路运输证)配发 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 406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港务局 165 港口设施和航道及其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港口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国发〔1987〕78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部分审批权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另文规定   
市港务局 166 港口经营许可 港口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30日(其中港口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储存、包装、集装箱装拆箱作业为在接到报告后 24小时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市港务局 167 建设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专用场所的审批 港口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部分审批权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另文规定  
市港务局 168 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爆破等工程作业的审批 港口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部分审批权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另文规定  
市水利局  169 建设水工程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的审批 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部分审批权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水利厅另文规定  
市水利局  170 水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规划同意书 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部分审批权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水利厅另文规定  
市水利局  171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部分审批权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水利厅另文规定  
市水利局  172 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市、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水利局  173 取水许可(含在地表水源满足供水需求地区启用已开采的地下水源的审批) 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60号)  45个工作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60号)  属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但取水口在县行政区内的,下放给合浦县水利局审批 桂政办发〔2008120号第二条第(一)、(四)项规定的项目委托下放
市水利局  174 在江河、湖泊、水库、渠道、运河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设置同意 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经过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由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负责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部分审批权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水利厅另文规定  
市水利局  175 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边界河流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是否符合水量分配方案的审批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水利局  176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部分审批权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水利厅另文规定  
市水利局  177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部分审批权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水利厅另文规定  
市水利局  178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市、县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 158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水利局  179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120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部分审批权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水利厅另文规定  
市水利局  180 开垦荒坡地批准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共同的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水利局  18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批准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审批权限全部下放至县级   
市水利局  182 库区林木砍伐审查 工程的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水利局  183 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 工程的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水利局  184 河道采砂许可 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部分审批权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水利厅另文规定  
市水利局  185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爆破、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等活动审批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应由其共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部分审批权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水利厅另文规定  
市水利局  186 利用大坝坝顶、堤顶、戗台兼作公路批准 市、县级大坝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号)、《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7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部分审批权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水利厅另文规定  
市水利局  187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审批 市、县级大坝主管部门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7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部分审批权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水利厅另文规定  
市水利局  188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 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部分审批权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水利厅另文规定  
市水利局  189 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和生产作业的许可 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部分审批权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水利厅另文规定  
市农业局、林业局 190 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 市、县级农业、林业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部分审批权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农业厅、林业厅另文规定  
市农业局、林业局 191 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 市、县级农业、林业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部分审批权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农业厅、林业厅另文规定  
市农业局、林业局 192 植物检疫证书签发 市、县级植物检疫机构 《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令第 98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农业局 193 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 市、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04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林业局 194 烧炭、经营木炭许可 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林业局 195 经营加工木材的批准 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278号)  1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 部分审批权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林业厅另文规定  
市林业局 196 采挖树蔸树木和收购、经营(加工)树蔸树木及其制品许可 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治区审批权全部下放市、县  
市林业局 197 利用森林资源提供旅游服务而建设旅游设施或者设立森林公园审批 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部分审批权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林业厅另文规定  
市林业局 198 临时占用林地批准 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278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林业局 199 林木采伐许可 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278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部分审批权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林业厅另文规定  
市林业局 200 树蔸树木、木材运输许可 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木材运输管理条例》  2个工作日(可以当场办结) 《广西壮族自治区木材运输管理条例》     
市林业局 201 出售、收购、利用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批准 市林业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部分审批权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林业厅另文规定  
市林业局 202 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核发 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1992年 2月 12日国务院批准) 特殊猎捕证:3个月,狩猎证核发: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 2月 12日国务院批准) 部分审批权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林业厅另文规定  
市林业局 203 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许可证核发 市林业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部分审批权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林业厅另文规定  
市林业局 204 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运输证核发 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部分审批权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林业厅另文规定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05 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 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06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440.3千瓦以下的机动船建造、更新改造、购置的船网工具指标)审核 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07 在特定水域使用鱼鹰、灯光诱捕方式捕鱼审批 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委托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08 因渔船检验需要在禁渔区(期)内试拖试捕的批准 市、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09 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广西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审批 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治区审批权下放市级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10 运输、携带、邮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特许运输证审核 市、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11 国家二级、广西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证审核 市、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12 渔业船舶检验 市、县级渔业船舶检验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国务院令第 383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国务院令第 383号)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13 渔业船舶登记 市、县级渔港监督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14 船舶在渔港内装卸危险货物审批 市、县级渔港监督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15 在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设置各种设施或者进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 市、县级渔港监督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8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16 除水产原、良种场的其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 市、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0个工作日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 46号) 下放县级审批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17 草原征占用审批 市、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18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市、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53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19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市、县畜牧行政主管部门 《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04号)  30个工作日 《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04号)  下放县级审批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20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核发 市、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21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22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23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核发 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36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24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36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25 执业兽医注册 县级兽医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26 在渔港的航道、港池、锚地和停泊区从事捕捞、养殖等生产活动审批 市、县渔港监督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8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27 渔业船舶职务船员资格认定 市、县渔港监督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8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商务局  228 加工贸易业务审批 市商务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文化局 229 文物保护单位因建设工程实施原址保护的保护措施审批 涉及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由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批、涉及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由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文化局 230 文物保护单位修缮的审批 市文物保护单位修缮项目由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项目由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文化局 231 借用、交换馆藏文物的审批 市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由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县级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由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文化局 232 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县级文物行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文化局 233 由政府出资修缮的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审批 文物保护单位相应级别的文物行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委托县文化部门实施,具体由自治区文化厅另文规定  
市文化局 234 文物保护单位拍摄审批 市、县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文化局 235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者标本审批 属市博物馆的项目由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属县级博物馆的项目由县级行政部门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文化局 236 举办营业性演出审批 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9号公布, 2008年 7月 22日国务院令第 528号修订)  3个工作日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39号)     
市文化局 237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核发(设立文艺表演团体) 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39号公布, 2008年 7月 22日国务院令第 528号修订)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文化局 238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筹建、设立及其重要事项变更的审批 市、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63号) 发给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20个工作日,发放《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15个工作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63号) 全部下放县级  
市文化局 239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 自治区文化厅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号)     下放县文化部门  
市文化局 240 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 自治区文化厅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3号)     下放县文化部门  
市文化局 241 娱乐场所设立、变更审批 自治区文化厅(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58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部分审批权已依法下放至县级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242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使用许可 市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28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243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及其变更审批 市、县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2号)  60日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2号)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244 广播电视设施迁建同意 市、县级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295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245 在广播电视信号空中专用传输通路内兴建建设工程的同意 市、县级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295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治区审批权全部下放市、县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246 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市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新闻出版局 247 出版物发行单位设立及变更审批 市、县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其中图书、报纸、期刊零售单位设立由县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3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部分审批权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另文规定  
市新闻出版局 248 除印刷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宗教用品外,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 市、县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15号)  30日,其中印刷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宗教用品审批为 45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15号)    
市新闻出版局 249 音像制品零售单位设立及变更的审批 县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1号)  30日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1号)    市文化局尚未移交给新闻出版局
市卫生局  250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市、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352号)  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部分审批权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卫生厅另文规定  
市卫生局  251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市、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449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卫生局  252 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消毒产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市、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其中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61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号)、《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 9月 26日国务院批准)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部分审批权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药监局卫生厅另文规定  
市卫生局  253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 市、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国务院令第 374号) 设置审批: 30日,执业许可证核发:45日,校验:20个工作日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卫生局  254 医师执业注册 市、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国务院令第 374号)  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市卫生局  255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市、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 308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09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卫生局  256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市、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 308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09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卫生局  257 医疗、保健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审批 市、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09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治区审批权全部下放市、县  
市卫生局  258 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卫生局  259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86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60 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设立、变更、换发、注销审批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360号) 筹建30个工作日;验收核发证:15个工作日;换发:30个工作日;注销:15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360号)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61 医疗器械(一类)生产注册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6号) 一类注册: 30个工作日,变更审批:20个工作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6号)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62 科研和教学所需毒性药品购用审批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23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委托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市食品药品监督 263 医疗用毒性药品收购、批发、零售企业批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23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食品药品监督 264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42号)  40日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42号)     
市食品药品监督 265 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包括变更、延续、补发、注销)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66 再生育子女审批 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30个工作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67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09号颁布,国务院令第 428号修改)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委托县人口计生部门实施,具体由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另文规定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68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委托县人口计生部门实施,具体由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另文规定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69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由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分级实施,烟花爆竹建设项目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个工作日。属于煤矿矿山的, 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296号)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70 高危企业(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除外)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核 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71 除剧毒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设立批准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4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72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证)核发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4号)  30个工作日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73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临售许可)核发 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55号) 批发许可: 30日,零售许可:20日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55号)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74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 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352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体育局 275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县级体育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体育局 276 临时占用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市、县体育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体育局 277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 市、县体育主管部门 《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 560号)  30个工作日 《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 560号)    
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78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79 农业机械改装审批 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委托县农机部门审批  
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80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 2.2千瓦以上的耕整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注册登记、号牌(临时号牌)、行驶证核发 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委托县农机部门审批  
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81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2.2千瓦以上的耕整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链轨式作业机械和 2.2千瓦以上农用动力机械驾驶证、操作证核发 市、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考试合格后 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82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2.2千瓦以上的耕整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市、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当场办结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83 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 市、县级宗教事务行政管理部门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 426号) 市宗教事务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到县级宗教事务行政管理部门拟同意的报告 30日内;县级宗教事务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30日内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 426号)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84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市、县级宗教事务行政管理部门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 426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85 宗教教职人员备案 市、县级宗教事务行政管理部门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 426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86 宗教教职人员兼任、担任或者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 市、县级宗教事务行政管理部门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 426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87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 县级宗教事务行政管理部门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 426号)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 30日,宗教活动场所变更登记 20个工作日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 426号)     
市档案局  288 集体、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应当保密的档案出卖给国家档案馆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的审批 市、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经国务院批准,1999年国家档案局令第 5号)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89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市、县级编委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411号)  30日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411号)    
市地震局 290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 市、县地震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注:
    1、市、县级人民政府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由本级人民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依法具体办理。
    2、实施主体中,县级(市辖区)没有设立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行政许可项目由相应的市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3、本《目录》中的 “办结时限 ”从行政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计算; “办结时限 ”未标明工作日的,以自然日计算。行政机关所承诺的办结时限必须少于本《目录》中的 “办结时限 ”,但属于当场办结的除外。
    4、本《目录》中的“办结时限”为 20个工作日的,如不能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5、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申请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初审的时间不计算在本《目录》规定的办结时限内。
    6、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含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或者制作、送达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上述 5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本《目录》规定的办结时限内。

 

 

附件2
北海市市直、县区等单位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含确认、登记、备案)目录
市主管行政机关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设定依据  法定办结时限  规定办结时限的依据  下放审批权限  备注 
市人民政府 1 农用地转用、补充耕地、征收土地和供地方案审批  市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1999年国土资源部令第 3号) 40个工作日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1999年国土资源部令第 3号)  委托县政府实施  
市人民政府 2 无偿收回闲置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审批  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个工作日    委托县政府实施  
市人民政府 3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批  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个工作日    委托县政府实施  
市人民政府 4 使用沙化国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准  市、县级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20个工作日       
市人民政府 5 土地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256号)、《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40号)  20日  《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40号)    
市人民政府 6 海域使用权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国海发〔2006〕2 8号) 10个工作日 《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国海发〔 2006〕 28号)    
市人民政府 7 破产企业无法清偿的社会保险费欠费核销  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90个工作日    委托县政府实施  
市人民政府 8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事项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26号)  20个工作日       
市人民政府  9 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项审批  市、县级人民政府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37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我区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划转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02〕 53号)  20个工作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9号)     
市人民政府  10 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证书核发  市、县级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3个月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 1号)     
市人民政府  11 收回林地使用权审批  市、县级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 20个工作日      
市人民政府  12 政府投资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审批  市、县级人民政府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 20个工作日       
市人民政府  13 捐赠人单独捐赠或者主要由捐赠人出资兴建的工程项目留名纪念性名称的批准  市、县级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10个工作日      
市人民政府 14 已建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依法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批准  市人民政府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4号) 20个工作日    委托县政府实施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5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市、县级发展改革委(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工信委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20个工作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6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市、县级发展改革委(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工信委实施)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 004〕2 0号)  5个工作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桂政发〔2 005〕34号)  部分审批权限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发改委、工信委另文规定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7 职工集资建设住房项目立项审批  市、县级发展改革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集资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1996〕 40号) 20个工作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8 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项目立项审批  市、县级发展改革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4〕24号)  20个工作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  19 收费许可证核发  市、县级价格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15个工作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 2006〕 532号)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  20 纳入广西政府定价目录的商品、服务价格(收费)定价  市价格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60个工作日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1 建设工程预缴和核退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确认  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国务院对进一步加快发展散装水泥意见的批复》(国函〔1997〕8号);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23号);财政部《关于延续农网还贷资金等 17项政府性基金政策的通知》(财政部财综〔 2007〕 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散装水泥管理规定》( 200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号)  预征 10个工作日,核退专项资金 20个工作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散装水泥管理规定》(200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号)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2 按规定必须使用散装水泥的建设工程因客观情况不用或少用散装水泥或预拌混凝土的批准  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国务院对进一步加快发展散装水泥意见的批复》(国函〔1997〕 8号 10个工作日       
市教育局  23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市、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当场办结       
市科技局 24 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  市、县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营科技企业促进条例》  20个工作日   部分审批权限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科技厅另文规定  
市公安局  25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经营备案  县级公安机关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06年 5月 17日商务部第 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经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建设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同意 ,自 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15个工作日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市公安局  26 开锁业经营登记  县级公安机关  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开锁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加强开锁行业管理的通知》(公通字〔2007〕 17号) 20个工作日       
市公安局  27 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备案  县级公安机关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15号)  20个工作日       
市公安局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核发  公安派出所(受理)、县级公安机关(受理、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居民身份证:60日;交通不便的地区可延长至90日;临时居民身份证:3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市公安局  29 暂住证核发  公安派出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当场办结    由县级公安机关下放至派出所   
市公安局  30 户口登记  公安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50个工作日 公安部《关于印发〈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的通知》(公通字〔1 998〕56号)  下放公安派出所  
市公安局  31 居住证核发  市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市公安机关核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桂政发〔2005〕 27号) 10个工作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桂政发〔 2005〕 27号)  下放公安派出所  
市公安局  32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  市公安机关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  当场办结    委托县公安机关实施  
市公安局  33 单位自行招用保安人员备案  市公安机关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  当场办结    委托县公安机关实施  
市公安局  34 保安服务公司派出保安员跨省提供保安服务备案  市公安机关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  当场办结    委托县公安机关实施  
市公安局  35 保安培训机构有关情况(学员、师资人员文书档案及电子档案备案、保安培训合同样式)备案  市公安机关 《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 85号)  20个工作日    委托县公安机关实施  
市公安局  36 保安服务组织正式聘用、辞退保安员备案  县级公安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7个工作日       
市公安局  37 保安服务合同备案  县级公安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7个工作日       
市公安局  38 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  市、县级公安机关  公安部《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公通字〔2006〕 53号)  20个工作日       
市公安局  39 印章备案  县级公安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办法》 当场办结       
市公安局  40 旅馆业变更情况登记  县级公安机关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1987年 9月 23日国务院批准, 1987年 11月 10日公安部发布)  20个工作日       
市公安局  41 娱乐场所经营备案  县级公安机关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  20个工作日       
市公安局  42 房屋出租登记 公安派出所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 24号)  20日       
市公安局  43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民用爆炸物品交易和进出口备案  县级公安机关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66号)  5个工作日      
市公安局  44 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备案  市、县公安机关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4号) 5个工作日       
市公安局  45 处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处置方案备案  市公安机关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4号) 5个工作日    委托县公安机关实施  
市公安局  46 生产管制刀具的企业备案  县级公安机关  《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管制刀具管理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8〕2 3号) 5个工作日 《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管制刀具管理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8〕2 3号)     
市公安局  47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  市公安机关 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 43号)  10个工作日 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 3号)  委托县公安机关实施  
市公安局  48 国际联网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和用户备案  市公安机关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1 997年公安部令第 33号)  当场办结    委托县公安机关实施  
市公安局  49 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情况备案  县级公安机关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45号)  当场办结       
市公安局  50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县级公安机关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45号)  当场办结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 87号)     
市公安局  51 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  县级公安机关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45号)  当场办结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 87号)     
市公安局  52 承担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备案  市公安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暂行规定》(1 99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5号)  5个工作日   自治区审批权全部下放市、县  
市公安局  53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论证和工程验收  市公安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暂行规定》(1 99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5号)  10个工作日   自治区审批权全部下放市、县  
市公安局  54 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有关情况备案  市公安机关 《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 (公安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 59号) 60个工作日    委托县公安机关实施  
市公安局  55 机动车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  市、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405号)  变更 3个工作日,转移 1个工作日,抵押 1个工作日  《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 102号)     
市公安局  56 超限不可解体物品运输行驶时间、路线、速度指定  市、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5个工作日   自治区审批权全部下放市、县  
市公安局  57 学校接送学生机动车备案  市、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 6年教育部令第 23号 )  3个工作日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6年教育部令第 23号 )     
市公安局  58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机具在公路上行驶的时间、路线指定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10个工作日       
市公安消防支队  59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备案  市、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 61号)  当场办结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 61号)     
市公安消防支队  60 特殊建设工程以外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和竣工验收备案  市、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备案时未确定为抽查对象的当场办结;确定为抽查对象的为 30个工作日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    
市公安局  61 专职消防队建立的验收  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个工作日      
市民政局  62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性质确定  县级以上单位的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市、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同意 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如何办理的通知》(民〔 1989〕优字 34号)、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 2004〕 334号)  20个工作日      
市民政局  63 退役士兵易地安置、自谋职业审批  市、县民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国发〔1 999〕2 7号)  20个工作日   自治区退役士兵易地安置审批权下放各市  
市民政局  64 社会团体年度检查  市、县级民政主管部门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0号)  20个工作日     年度工作报告需先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 
市民政局  65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  市、县级民政主管部门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251号)  20个工作日     年度工作报告需先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 
市民政局  66 老年人优待证核发  县级民政主管部门(老龄办)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03〕 2号) 20个工作日    市级权限全部下放县级  
市民政局  67 《灾民救助卡》核发  县级民政主管部门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务院 2006年 1月 10日发布)  20个工作日       
市民政局  68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初审,县级民政主管部门审批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第 27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49号) 城市居民:30日,农村居民:20日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第27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49号)     
市民政局  69 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审批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民政主管部门审批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 456号)  20日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 456号)     
市民政局  70 城乡医疗救助待遇审批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民政主管部门审批 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民发〔 2003〕 15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5〕7 1号) 20个工作日       
市民政局  71 婚姻登记  市、县级民政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 38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实施〈婚姻登记条例〉若干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11 1号)  当场办结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 387号) 国内婚姻登记下放到县级及有关乡镇;涉外婚姻登记由市民政部门办理  
市民政局  72 收养登记  市、县级民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1999年民政部令第 14号) 国内收养(含港澳台):30个工作日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民政部令第 14号)  国内收养登记由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港澳台收养由市民政部门办理  
市民政局  73 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核发  市、县级民政主管部门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199 9年民政部令第 19号)  30个工作日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民政部令第 19号)  自治区审批权全部下放市、县  
市民政局  74 福利企业资格认定  市、县级民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20个工作日   自治区审批权全部下放市、县  
市民政局  75 社会福利基金项目资助审批  市民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20个工作日   委托县民政部门实施  
市司法局 76 法律援助审查  市、县级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 385号)  5个工作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     
市财政局  77 小汽车定编审批及小汽车定编证年审  市小汽车定编办公室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厅字〔1999〕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桂政办发〔1998〕5 6号) 20个工作日       
市财政局  78 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  市、县级财政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10个工作日   部分审批权限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财政厅另文规定  
市财政局  79 教育、科技、文化等专项经费审批  市、县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45个工作日      
市财政局  80 财政贴息项目审批  市、县级财政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20个工作日    部分审批权限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财政厅另文规定  
市财政局  81 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审核  市、县级财政部门  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工字〔1996〕12 6号 20个工作日   自治区审批权全部下放市、县  
市财政局  82 国有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事项审批  市、县级财政部门  财政部《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财金〔2006〕8 2号) 30个工作日       
市财政局  83 政府采购采用公开招标以外其他招标方式的审批  市财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0个工作日       
市财政局  84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市、县级财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当场办结       
市财政局  85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审核登记  市、县级财政部门  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3〕119号)  20个工作日       
市财政局  86 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审批  市、县级财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0个工作日      
市财政局  87 收据领购证核发  市、县级财政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收据管理办法》  20个工作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8 举办人才交流大会备案  市、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市场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21号)  10个工作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9 集体合同备案  市、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2004年令第 22号)  15个工作日 《集体合同规定》(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2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0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审查  市、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  45个工作日    部分审批权限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人社厅、住建厅、水利厅等另文规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1 定点职业培训机构认定  市、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 2005〕 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06〕1 8号) 45个工作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2 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认定  市、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 2005〕 36号)、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 2006〕 8号)  20个工作日   自治区审批权全部下放市、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3 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审批  市、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 6号) 45个工作日   自治区审批权全部下放市、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4 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推荐审查  市、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 6号) 20个工作日   自治区审批权全部下放市、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5 《就业失业登记证》核发  市、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 2008〕 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 2009〕3号)  5个工作日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  自治区审批权全部下放市、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6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30个工作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7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  市、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 15日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0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8 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审核  市、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等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2003〕 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经贸委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操作程序及实施要点〉的通知》(桂政发〔2003〕 89号)  20个工作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9 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方案审核备案  市、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 21号) 20个工作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0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市、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20个工作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1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  市、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20个工作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2 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审批  市、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45个工作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3 工伤认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  60日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 58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8号)  委托县级人社部门实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4 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登记及缴费基数核定  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259号)、《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号)  社会保险登记:10个工作日,缴费基数核定:50个工作日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5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  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  20个工作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6 公务员及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进入企业工作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贴审核  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 3号) 20个工作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7 失业保险待遇审核  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 258号)  10个工作日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8 医疗保险待遇审核  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 998〕4 4号)、劳动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程序〉的通知》(劳部发〔1 997〕 108号)  20个工作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9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审核  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  20个工作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0 工伤保险费率审定  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20个工作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1 生育保险待遇审核  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4号)  20个工作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2 农村养老保险待遇审核  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1995〕 51号)、《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民办发〔 1992〕2号)  20个工作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3 就业再就业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技能鉴定的补贴审批  市、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 6号) 45个工作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4 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险的补贴审批  市、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 6号) 45个工作日   自治区审批权全部下放市、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5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审核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 1号 10个工作日   委托县人社部门实施,具体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另文规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6 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审核  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 258号)  20个工作日       
市国土资源局  117 企业改制土地资产总体方案核准、土地资产处置具体方案审批、土地估价报告备案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 001〕 44号)、《关于印发〈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试行)〉和〈土地评估报告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 001〕42号)  20个工作日       
市国土资源局  118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申报价格审核和登记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 5号) 15个工作日       
市国土资源局  119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5个工作日       
市国土资源局  120 矿产资源储量登记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23号) 20个工作日      
市国土资源局  121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国土资发〔1999〕20 5号)、《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3 6号) 30日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国土资发〔1999〕20 5号) 委托县国土部门实施  
市国土资源局  122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审查备案  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  20个工作日    委托县国土部门实施,具体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另文规定  
市国土资源局  123 矿山企业生产勘探报告备案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国土资源部《关于矿山企业进行生产勘探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344号)  20个工作日       
市国土资源局  124 矿业权设定抵押备案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0 9号)  20个工作日       
市国土资源局  125 探矿权年检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240号)  20个工作日      
市国土资源局  126 采矿权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241号)  20个工作日       
市国土资源局局  127 设区的市、县(市)的基础测绘规划及基础测绘度计划备案  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  5个工作日       
市海洋局  128 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减免审批  市、县级海洋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  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2 4号) 30个工作日       
市海洋局  129 防治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应急预案备案  市、县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75号) 当场办结       
市海洋局  130 海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计划备案  市、县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当场办结       
市海洋局  131 海底电缆管道登记注册、线路标识资料备案  市、县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 27号)、《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 2004年国土资源部令第 24号) 当场办结       
市海洋局  132 委托有关单位保护海底电缆管道备案  市、县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 2004年国土资源部令 24号) 当场办结       
市环境保护局  133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  市、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69号)     
市环境保护局  134 排污费减缴、免缴、缓缴审批  缓缴审批由市、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减缴、免缴审批由市、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实施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69号) 排污费缓缴审批:7日,排污费减缴、免缴审批:45个工作日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69号)     
市环境保护局  135 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备案  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73号) 5个工作日   部分审批权限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环保厅另文规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6 因故造成污水处理关键设备停运的备案  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的意见》(建城〔2004〕15 3号)  当场办结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7 因进行设备设施检修、维护需暂停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或导致处理能力明显下降的同意  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的意见》(建城〔2004〕15 3号)  5个工作日 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的意见》(建城〔2 004〕153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8 建设工程报建备案  市、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当场办结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权下放的,应当相应下放。市级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民房的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县级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9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  市、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34号)  5个工作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  市级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民房的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县级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0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  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号)  当场办结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权下放的,应当相应下放。市级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民房的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县级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1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分包合同备案  市、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24号)  当场办结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权下放的,应当相应下放。市级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民房的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县级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2 中止建设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备案  市、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当场办结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权下放的,应当相应下放。市级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民房的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县级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3 建设工程中止施工承发包协议备案  市、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当场办结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权下放的,应当相应下放。市级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民房的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县级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4 拆除工程施工备案  市、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号)  当场办结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权下放的,应当相应下放。市级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民房的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县级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市、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号)  5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权下放的,应当相应下放。市级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民房的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县级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6 涉及结构安全的房屋建筑工程保修验收备案  市、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 80号) 5个工作日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 80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7 工程质量检测复检结果备案  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1号)  5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8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登记  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号)  当场办结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9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市、县房产管理部门  建设部《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暂行办法》(建筑房〔2 006〕 244号)  7个工作日 建设部《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暂行办法》(建筑房〔2006〕24 4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0 房地产开发企业工商登记情况备案  市、县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48号) 当场办结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1 房地产开发项目性质和规划设计变更备案  市、县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当场办结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2 房地产开发项目验收相关资料备案  市、县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当场办结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3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备案  市、县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5个工作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4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价格和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  市、县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当场办结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5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备案  市、县级房产管理部门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97号) 当场办结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6 房屋登记  市、县级房产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 168号)  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 60个工作日;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 10个工作日;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  《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 168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7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市、县级房产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个工作日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6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8 廉租住房申请的审核登记  县级房产管理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20个工作日   市级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县级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9 廉租住房家庭申报情况复核  县级房产管理部门  《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120号) 20个工作日   市级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县级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0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签发  市、县房产管理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20个工作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1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  市、县物业管理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  当场办结    市级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县级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2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中标备案  市、县房产管理部门  《建设部关于印发〈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3〕13 0号) 当场办结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3 自行完成开发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备案  市、县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当场办结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4 出租及自购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和安装备案  市、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号)  7个工作日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5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使用、注销登记  市、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号)  5个工作日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6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备案  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 200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4号发布, 200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7号修订)  当场办结      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7 房屋拆迁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备案  市、县级房产管理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2号) 当场办结      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8 房屋拆迁委托合同备案  市、县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05号)  当场办结      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9 商品房现售备案  市、县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  5个工作日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88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70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市、县级房产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5个工作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71 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等房屋管理的房屋测绘成果的审核  市、县房产管理部门  《房屋测绘管理办法》(建设部、国家测绘局令第 83号) 20个工作日 《房屋测绘管理办法》(建设部、国家测绘局令第83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72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订立、终止或解除的备案  市、县物业管理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  当场办结    市级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县级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73 管理规约备案  市、县物业管理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  当场办结    市级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县级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74 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包括成立情况、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等)  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  当场办结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75 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和超过20万平方米的居住小区的建筑能耗核准  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建科〔2006〕23 1号)  20个工作日   自治区审批权全部下放市、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76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事项(含自行组织招标、委托招标、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市、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89号)、《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2号)  5个工作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89号)、《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82号)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权下放的,应当相应下放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77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  市、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号)  5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权下放的,应当相应下放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78 招标人自行组织勘察设计招标、委托招标事项备案  市、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82号)  5个工作日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82号)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权下放的,应当相应下放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79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审批  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 16号)  20个工作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80 住房补贴和工龄补贴事项审批  市、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发〔1998〕 63号)  20个工作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81 公有住房出售审批  市、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转发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现有公有住房改革的通知〉的通知》(桂房改字〔1999〕11 3号)  20个工作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82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资格审批  市、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 22号) 20个工作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83 单位集资建房的项目方案审批  市、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建设部《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建住房〔2006〕19 6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集资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1996〕4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5〕28号)  20个工作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84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审批  市、县级墙体改革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财综〔2008〕49号)  10个工作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85 砖瓦及砼砌砖块工艺设备登记备案  市、县级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  10个工作日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186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审批  市、县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  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0〕47 4号) 10个工作日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187 政府投资新建和加固改造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造价审核  市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小型项目的开工报告审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20个工作日    部分审批权限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人防办另文规定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188 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备案  市、县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10个工作日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189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市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7个工作日       
市城市管理局 190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协议备案  市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26号)  当场办结    委托县住建部门实施  
市城市管理局 191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评估结果备案  市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  建设部《关于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建城〔2005〕154号)  当场办结    委托县住建部门实施  
市城市管理局 192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事项审批(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审批;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特殊情况临时接管的批准) 市、县市政公用事业行政主管部门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26号)  20个工作日      
市城市管理局 193 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备案  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  当场办结       
市城市管理局 194 在管道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安全保护协议、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审批手续的备案  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  当场办结    自治区审批权全部下放市、县  
市城市管理局 195 厂(矿)或其他单位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需移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机构的审核  市、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21号公布,第 104号修正)  20个工作日      
市城市管理局 196 进行可能迁移、拆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或影响其安全运行的施工审核  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21号公布,第 104号修正)  10个工作日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21号公布,第 104号修正)     
市城市管理局 197 在城市桥梁施工控制范围内从事河道疏浚、挖掘、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爆破等作业批准  市、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18号) 7个工作日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18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98 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审批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20个工作日    委托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实施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99 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20个工作日    委托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实施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0 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批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20个工作日    委托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实施  
市规划局 201 甲、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规划编制业务备案  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84号)  当场办结       
市规划局 202 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的备案  注册所在地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 116号)  当场办结       
市规划局  203 工程档案认可文件的出具  市、县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61号公布,第 90号修正)  5个工作日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61号公布,第90号修正)     
市交通运输局 204 本市权限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勘察设计资格评审报告、招标文件、评标报告备案  市、县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交公路发〔 2006〕 57号)、《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 6年交通部令第 7号)、《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06年交通部令第 5号)、《公路工程堪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 1年交通部令第 6号) 公路工程: 7个工作日,水运工程:10个工作日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6年交通部令第 7号)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权下放的,应当相应下放   
市交通运输局 205 本市权限内公路工程货物招标情况报告备案  市、县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005年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等七部委令第 27号)  7个工作日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005年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等七部委令第27号)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权下放的,应当相应下放   
市交通运输局 206 本市权限内公路项目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机电工程自行招标事宜备案  市、县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当场办结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权下放的,应当相应下放   
市交通运输局 207 公路工程项目法人备案  市、县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2004年交通部令第 14号) 10个工作日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200 4年交通部令第 14号)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权下放的,应当相应下放   
市交通运输局 208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验收报告备案  市、县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2004年交通部令第 3号)、《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2006年交通部令第 3号) 竣工验收: 3个月,验收报告备案:15日。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2004年交通部令第 3号)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权下放的,应当相应下放   
市交通运输局 209 专用公路规划的审核 市、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0个工作日      
市交通运输局 210 道路运输场站布局规划的审批 市、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07年3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2号) 20个工作日      
市交通运输局 211 《国内水路运输登记事项证明书》核发  市航运管理机构  交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内水路运输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交水发〔2002〕453号)  20个工作日 交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内水路运输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交水发〔2002〕 453号)  下放部分审批权限到县航运管理部门,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另文规定  
市交通运输局 212 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暂停、终止经营和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备案  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200 5年交通部令第 3号)、《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2005年交通部令第 6号)、《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2005年交通部令第 7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2005年交通部令第 10号) 当场办结       
市交通运输局 213 客运站站级验收定级  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交通部行业标准JT200-2004) 20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查验时间)   部分审批权限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另文规定  
市交通运输局 214 道路运输车辆过户、转籍变更登记  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10个工作日      
市交通运输局 215 驻桂货运登记  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10个工作日   自治区审批权全部下放市、县  
市交通运输局 216 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分公司设立备案  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2005年交通部令第 6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2005年交通部令第 9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 5年交通部令第 10号)  15个工作日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5年交通部令第 10号)     
市交通运输局 217 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设立备案  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15个工作日    委托县交通运输部门实施,具体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另文规定  
市交通运输局 218 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定  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2005年交通部令第 7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 5年交通部令第 10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2006年交通部令第 2号)  20个工作日(不含考察评审时间) 交通部《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交公路发〔 2006〕 294号)、《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交公路发〔 2006〕 719号)     
市交通运输局 219 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交通部《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规则》(交公路发〔2002〕59 0号)  客车生产企业、进口企业申报中级客车等级评定 25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时间)、其他10个工作日 交通部《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规则》(交公路发〔2 002〕590号)  委托县交通运输部门实施,具体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另文规定  
市交通运输局 220 单程包车回程载客备案  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当场办结       
市交通运输局 221 道路货运代理(代办)经营备案  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09年第3号 当场办结       
市交通运输局 222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培训考试合格证核发  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 6年交通部令第 9号) 20个工作日       
市交通运输局 223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核发  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44号)  10个工作日       
市水利局  224 水资源费缓缴审批  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60号)  5个工作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60号)  取水许可下放的,水资源费缓缴审批相应下放  
市水利局  225 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  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水利部《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水政资〔1997〕538号)、水利部《关于印发〈水闸注册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管〔2005〕263号)  20个工作日      
市水利局  226 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  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20个工作日   部分审批权限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水利厅另文规定  
市水利局  227 水土保持建设项目验收  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20个工作日       
市水利局  228 当供水水质不能达到标准确需停止供水的批准  市、县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6号)  3个工作日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6号)     
市农业局、林业局 229 种子经营者按照种子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备案  市、县级农业、林业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当场办结       
市农业局  230 购销区外一代杂交蚕种和共育商品小蚕备案  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购销区外一代杂交蚕种备案)、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共育商品小蚕备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3号)  5个工作日       
市林业局 231 林木资产抵押物登记  国营林场按隶属关系由同级林业主管部门登记 ,其他的按属地管理原则 ,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20个工作日      
市林业局 232 重点公益林采伐审批  按发放采伐许可证的权限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财农函〔2001〕 7号) 20个工作日   部分审批权限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林业厅另文规定  
市林业局 233 处理非正常来源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  市林业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林业部《关于妥善处理非正常来源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通知》(林护通字〔1992〕11 8号)  2个工作日    委托县林业部门实施,委托审批范围由自治区另也挺另文规定  
市商务局 234 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审批  市、县级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  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2〕742号)  45个工作日     目前暂由市工信委实施
市商务局 235 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备案 自治区商务厅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85号)     下放县商务部门  
市文化局  236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备案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项目由市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项目由县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当场办结       
市文化局  237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馆藏文物的备案  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当场办结       
市文化局  238 举办同一演出项目跨地区营业性演出活动备案  县级文化主管部门  文化部《关于完善审批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文市发〔2006〕 18号)  5个工作日       
市文化局  239 设立、变更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  县级文化主管部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9号公布,2008年 7月 22日国务院令第528号修订)  20个工作日       
市文化局  240 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  县级文化主管部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9号公布,2008年 7月 22日国务院令第528号修订)  20个工作日       
市文化局  241 企业或者其他经营单位增设美术品经营业务备案  市、县级文化主管部门  《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29号)  3个工作日   全部下放县级  
市文化局  242 美术品进出口经营单位设立备案  市、县级文化主管部门  《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29号)  3个工作日   全部下放县级  
市文化局  243 美术品经营单位设立备案  市、县级文化主管部门  《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29号)  3个工作日   全部下放县级  
广播电影电视局  244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分台的备案  市、县级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  《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国家广电总局令第 37号)  10个工作日      
广播电影电视局  245 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审批  市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20个工作日      
广播电影电视局  246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  市、县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2号)  20个工作日       
市新闻出版局 247 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备案  市、县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2004年新闻出版总署令第 23号)  10个工作日      
市新闻出版局 248 出版物连锁经营单位直营连锁门店备案  县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2004年新闻出版总署令第 23号)  10个工作日       
市新闻出版局 249 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备案  县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2004年新闻出版总署令第 23号)  5个工作日       
市新闻出版局 250 音像制品连锁经营单位开办直营连锁门店或者设立连锁经营柜台备案  县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 40号)  3个工作日       
市新闻出版局 251 音像制品零售、出租经营经营单位(个人)变更或终止经营活动备案  县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 40号)  当场办结      市文化局尚未移交给新闻出版局
市卫生局 252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核发  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442号)  20个工作日   委托县卫生行政部门实施  
市卫生局 253 放射工作人员证核发  市、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2007年卫生部令第 55号)  10个工作日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2007年卫生部令第 55号)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54 药品从业人员考试合格证核发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20个工作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55 第一类医疗器械说明书更改备案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6号)  20个工作日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56 同意使用辅助技术生育技术证明核发  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个工作日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57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校验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09号颁布,第 428号修改)  30个工作日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5号)  委托县人口计生部门实施,具体由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另文规定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58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核发  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个工作日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59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核发  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个工作日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60 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审核  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7〕28号) 20个工作日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61 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项目审批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20个工作日   委托县人口计生部门实施,具体由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另文规定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62 成年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核发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 555号)  20个工作日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63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  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8号)  危险化学品单位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1 5个工作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当场办结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64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备和使用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安全评价报告备案  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当场办结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65 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  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45号)  当场办结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66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55号)  20个工作日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67 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单位跨省作业(运营)备案  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2009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号)  当场办结    部分审批权限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安监局另文规定  
市体育局  268 裁判员、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  市、县级体育主管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  20个工作日   部分审批权限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体育局另文规定  
市体育局  269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审批  市、县级体育主管部门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 1993年国家体委令第 19号)  5个工作日   部分审批权限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体育局另文规定  
市体育局  270 举办一次性体育经营活动备案  市、县级体育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市场条例》  20个工作日       
市统计局 271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  市、县级统计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备案: 5个工作日,审批: 20个工作日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国家统计局令第 4号)     
市统计局  272 统计管理登记  市、县级统计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指定的乡镇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监督检查条例》 10个工作日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273 归侨、侨眷身份确认  县级侨务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 410号)  10个工作日   审批权下放至县级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74 所出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批准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378号)  20个工作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9号)   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分立、合并、破产、解散的,须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75 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股权转让、划转审批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378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 3号)、《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令第 19号)、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 2005〕 239号  20个工作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9号)   转让全部国有股权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须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76 所出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重大资产处置审批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9号) 20个工作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9号)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77 所出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核准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378号)  20个工作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9号)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78 所出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审批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378号)  20个工作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9号)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79 所出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有关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批准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37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9号)  20个工作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9号)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80 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审批或者备案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国资发产权〔2007〕10 9号)  10个工作日 国务院国资委《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国资发产权〔2 007〕109号)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81 所出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审批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378号)  20个工作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9号)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82 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审批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378号)  20个工作日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83 所出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章程批准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20个工作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9号)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84 所出资企业在增资扩股中放弃国有股认股权以及在上市公司配股中国有股放弃配股权或采用定向增发非国有股份致使国有股比例下降的审批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9号) 20个工作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9号)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85 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的申请及方案审批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号)  20个工作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9号)    重要国有企业的改制方案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86 所出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重大投融资计划、对外担保批准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9号) 20个工作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9号)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87 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冲减国有权益审批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 9号)  20个工作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9号)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88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192号)  10个工作日 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国资发产权〔2 004〕315号)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89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或者备案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 12号)  20个工作日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 12号)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90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申请和结果批复及相关材料备案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 1号)  申请批复 7个工作日,结果批复 60个工作日,备案当场办结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号)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91 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审核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通知》(建房改〔2 000〕 105号)  20个工作日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92 所出资企业投资设立的重要子企业的重大事项审批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378号)  20个工作日       
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93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 2.2千瓦以上的耕整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链轨式作业机械和 2.2千瓦以上农用动力机械驾驶证、操作证审验  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县级农机安全监理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40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当场办结       
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94 实行登记管理的农业机械转移、变更、抵押、注销登记  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5个工作日   委托县农机部门实施  
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95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审批  市、县级农机化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  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1号) 45个工作日       
市残联  296 残疾人证核发  县级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残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2008〕1 0号) 10个工作日       
市残联  297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  市、县级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 48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201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63号) 5个工作日      
市残联  298 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及其他集中安置残疾人单位资格认定  市、县级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 488号);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及其他集中安置残疾人单位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残联发〔2007〕 29号) 20个工作日   下放县区级  
市国家保密局  299 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批准  市国家保密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10日  国家保密局、海关总署《关于禁止邮寄或非法携运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规定》(国保发〔 1994〕 17号)     
市国家保密局  300 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审批  市国家保密行政主管部门  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审批暂行办法》(中保办发〔1998〕 6号) 20个工作日 自治区国家保密局《关于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审批暂行办法》(桂保〔2002〕 2号)    
市国家保密局  301 制作、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认定  市、县级国家保密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15个工作日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302 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批  市、县级宗教事务行政管理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20个工作日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303 公民民族成份变更审核  市民族事务主管部门  国家民委、国务院第四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分的规定》(民委(政)字〔1990〕 217号)  10个工作日 国家民委、国务院第四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分的规定》(民委(政)字〔1 990〕217号)     
市档案局 304 销毁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备案  所在地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5个工作日      
市档案局  305 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规定范围以外档案审批  城市建设档案馆所在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10个工作日      
市档案局  306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  市、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  20个工作日       
注:
    1、市、县级人民政府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含确认、登记、备案),由本级人民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依法具体办理。
    2、实施主体中,县级(市辖区)没有设立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由相应的市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3、本《目录》中的 “办结时限 ”从行政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计算; “办结时限 ”未标明工作日的,以自然日计算。行政机关所承诺的办结时限必须少于本《目录》中的 “办结时限 ”,但属于当场办结的除外。
    4、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申请之日起在本《目录》规定的办结时限内审查完毕。初审的时间不计算在本《目录》规定的办结时限内。
    5、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行政审批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审批证件或者不予行政审批的书面决定。上述 5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本《目录》规定的办结时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