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4 16:14:12
案例四十二 何广德被伤害刑事代理案
——老夫疑少妻“红杏出墙”婚内伤害问责启示录
一、起诉书的主要内容
2006年3月6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梁洁与表妹梁某、表弟秦某某等人到本市临淄路2号聚豪大厦1号楼1304室其丈夫何某某暂住处,梁洁与何某某发生争执,梁洁持手电筒朝何某某的右手打了二、三下,并用辣椒酱瓶子掷中何某某头部,将其致伤,后被查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梁洁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律师的代理要点
(一)被害人请求意见书
被害人何广德,男,汉族,1948年1月12日出生,住青岛市市北区辽宁路聚豪大厦1号楼1304户。
请求事项:
一、追究下列嫌疑人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1、梁洁,女,1973年9月出生,住所青岛市市南区华丽广场6号,系被害人的妻子;
2、杨某,男,1968年9月29日出生,住所青岛市市北区台湛路39号2号楼1单元602户。
二、责令上述嫌疑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共计28 400元。
事实与理由:
一、梁洁纠集杨某共5人破门强行闯入被害人住所,故意侵害被害人右手和头部,已经构成一处轻伤和一处轻微伤。2006年3月9日梁洁纠集杨某共5人,非法破门强行闯入辽宁路聚豪大厦被害人住所,使用手电筒、罐头瓶等工具,共同向被害人的右手和头部殴打。经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伤情鉴定,以“青公北鉴字[2006]05号”法医鉴定结论,确定被害人右手外伤构成轻伤,头部外伤构成轻微伤。现被害人头昏迷惑、思维紊乱、语言迟絮,右手不能握重、疼痛难忍,被害人的外伤和头部内伤仍在继续治疗中。
二、被害人与梁洁已经分居近半年,双方离婚诉讼已经于2006年2月在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立案,双方婚姻状况处于待定状态,梁洁等人致伤被害人是在离婚诉讼期间。故梁洁纠集 杨某共5人共同致伤被害人,已经远远超出家庭纠纷的范围。
三、梁洁纠集杨某共5人共同致伤被害人,应当承担共同连带赔偿的民事责任。综上,梁洁等嫌疑人猖狂妄为,视法律为无物,光天化日之下公然共同故意侵害被害人。被害人请求公安机关对共同侵害的嫌疑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依法追究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刑事代理意见
接受本案被害人何广德的委托,担任其刑事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庭前本代理人详细研究了侦查机关的全部案卷材料,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告人梁洁纠集杨某共5人破门强行闯入被害人住所,故意侵害被害人右手和头部,已经构成一处轻伤和一处轻微伤。2006年3月9日梁洁纠集杨某共5人,非法破门强行闯入辽宁路聚豪大厦被害人住所,使用手电筒、罐头瓶等工具,共同向被害人的右手和头部殴打。经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伤情鉴定,以“青公北鉴字[2006]05号”法医鉴定结论,确定被害人右手外伤构成轻伤,头部外伤构成轻微伤。现被害人头昏迷惑、思维紊乱、语言迟絮,右手不能握重、疼痛难忍,被害人的外伤和头部内伤仍在继续治疗中。
二、被害人与梁洁已经分居近半年,双方离婚诉讼已经于 2006年2月在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立案,双方婚姻状况处于待定状态,梁洁等人致伤被害人是在离婚诉讼期间。故梁洁纠集杨某共5人共同致伤被害人,已经远远超出家庭纠纷的范围。
三、梁洁纠集杨某共5人共同致伤被害人,但在侦查期间只承认系自己所为,属于认罪态度不好。四、梁洁伤害被害人后制止今天开庭,没有向被害人赔礼道歉,更没有积极向被害人赔偿,属于认罪态度不好。
综上,梁洁等人猖狂妄为,视法律为无物,光天化日之下公然共同故意侵害被害人,认罪态度不好。被害人请求依法从重追究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三、法院判决书
2006年3月6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梁洁与表妹梁某、表弟秦某某等人到本市临淄路2号聚家大厦1号楼1304室其丈夫何某某暂住处,破门而入,梁洁与其丈夫何某某发生争执,梁洁持手电筒朝何某某的右手打了二、三下,并用辣椒酱瓶子掷中何某某头部,将其致伤,后被查获。经法医鉴定:何某某右手外伤构成轻伤,头部外伤构成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的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正确,本院予以采纳。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意见第一条、第二条正确,本院予以采纳、其他代理意见与法无据,本院不予采纳。鉴于被告人梁洁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已的犯罪丰实,自愿认罪,且表示自愿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主动缴纳至本院人民币15000元,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梁洁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成立。依法判决被告人梁洁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四、新闻链接
《青岛早报》2006年6月17日撰文,题目为《何某做家务时无意中发现妻子的‘出墙证据’——查体病历揭隐情、老夫少妇翻了脸:梁某事后带人打伤丈夫正面临起诉》。